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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做好小红书网络舆情处置动态把控(“四个重视”不能少)

当今舆论传播呈现融媒体、多终端的发展趋势,公共舆论环境愈加复杂多变,热点事件的舆情发酵周期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,不但舆情走势更加难以预测,舆情妥善处置也变得更加难以把握。对于政法机关而言,全面勘察舆情危机事件,将其内化在处置各个阶段,尤其是密切追踪舆情演变过程并进行动态分析,审时度势地做出及时、恰当的反应,对于引导社会舆论和平息舆情无疑有很大助益。那么如何对舆情处置过程进行动态把控和管理,法制网舆情中心(ID:fzwyqzx)结合部分热点舆情案例进行分析,总结出“四个重视”以供参考。
01
重视过程中的动态监测和研判
当前,各级政法机关对于舆情的重视程度普遍较高,基本上组织起了专业力量进行涉地域涉部门的网络舆情监测,为预防敏感信息发酵成热点事件发挥出重大作用。
但是,目前在实践中,各地相关部门显示出“重开头轻过程”的处置倾向,即舆情发生之后或者发现舆情苗头之后,基本都能比较迅速地介入、回应,从程序上完成政务公开的“规定动作”;但是首次回应之后,舆情很快进入新的快速发酵阶段,相关部门往往对如何动态反应缺少足够自信,这主要表现在无法根据舆论反馈进一步做出灵敏应对。比如在重庆“保时捷女司机”事件中,警方在事发后5小时迅速做出首次通报,但是随后,网民“人肉搜索”女司机“背景”和跋扈行径,爆料其丈夫为某派出所所长,引发舆论的质疑和猜测。重庆警方却对此反应迟钝,在媒体已确认涉事女子丈夫系警务人员2天后才做出回应,予以确认并表示彻查。此时舆情经过充分发酵,质疑声已经广泛扩散出去。
这提示相关政法机关,在舆情处置过程中,政法机关需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,加强对舆论场信息和网情民意的收集,对公众的关注焦点和诉求出现的新变化保持敏锐感知,及时做出审时度势的处置和反馈,以实情工作推动舆情降温。
02
重视关键节点的把控和动态发布
当危机事件进入舆情扩散期,任何的“一不留神”都可能使问题恶化。民意如川,最有效的疏通方法就是抓住民众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。对于涉事政法机关而言,在与舆情危机动态交锋过程中,一定要有足够高的舆情敏感度,时刻保持舆情在线意识,善于发现和判断危机可能的走向,准确把控舆情的爆发点、峰值点和转折点等不同关键节点,才能有的放矢地围绕舆论关注的热点、疑点,做好信息动态发布工作。
全媒体时代的最大特点就是线上线下“零时差”的同步性,尤其是在危机快速发酵形成舆论风暴阶段,面对网络的质疑和舆论矛头的指向,官方部门都要尽可能地早发声、快发声,切勿以为事件已经介入处置或通报已经公布就“一劳永逸”了。要知道,舆情处置最忌讳“信息真空”,一旦网民质疑不能及时得到回答,就可能产生丧失公信力的“塔西佗效应”。而且全媒体环境下的慢信息即是弱信息,即使官方信息具有足够的权威性,舆论关注度也会因为发布速度过慢而降低,进而大大削弱官方信息的传播效果。一种比较有效果的做法是密集发布信息,以官方主导信息冲刷舆论场。比如在成都七中食堂被指提供霉变食物舆情事件中,涉事官方对舆情保持实时关注,做到了动态实时反馈。在舆情发酵最为迅速的一天之中,官方微博“@金温江”先后发布五份通报,对平稳度过危机起到了关键作用。
03
重视对传播矩阵、响应层级的适时调整和提升
在动态处置和信息发布过程中,处理单位还要注意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更适合的媒介渠道。在舆情危机程度较低的事件中,处置单位可以优先使用官方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官方自媒体渠道,做到即时反馈、灵活应对。这也是速度和效率最高的发布方式。当然,官方在自媒体发布的同时也可以结合媒体报道,放大官方声量。在媒体选择方面,如果舆情传播范围仅是获得局地性、区域内的关注,则采用以覆盖当地群众为主的地方性媒体;如果危机程度较重,已经或有趋势蔓延成全国性舆情事件,那么处置单位就需及时提升媒体报道层级,着力协调中央级媒体介入报道。而一旦事件升级为全国性的重大舆情事件,各路媒体纷纷涌入,容易产生信息无序发布的乱象,这就需要处置单位通过新闻发布会这一重要形式,召集不同部门参与,集中通报事态进展,回应舆论关切。其中,典型的负面例子即福建泉州市泉港区碳九泄露事件,对于如此危急的重大突发事故,涉事官方没有组织任何新闻发布会进行事件通报,而仅仅依赖当地媒体以及泉港区相关单位的政府网站发布信息,造成各类信息打架、舆论引导效果极差的后果。
总体而言,官方的信息发布策略应对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各有倚重,且通报内容的焦点有所不同,从而保证信息发布的均衡。尤其在重大舆情中,涉事官方无疑应采取尽量多的信息发布渠道,搭建立体式传播结构,形成以官方主导的舆情引导格局。
此外,在舆情发酵过程中,随着网络爆料和媒体深挖,可能牵涉的部门增多,这就需要加入更多部门相互配合,针对危机的各个层面,逐一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应和行动。同时,官方还需在必要时提高响应层级,由省级或更高部门进行正式回应,以增加信息的权威性,这样既体现出官方的重视程度,也能达到一锤定音的效果,从而挤压舆情发酵空间。以云南孙小果案为例,在已牵涉多个省级政法单位的情况下,昆明市扫黑办的首次通报和表态难以服众,全国扫黑办随后介入并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,处置层次的明显提升给舆论场输入极大的信心。
(表:不同发布渠道的传播效果及应用分析)
04
重视不实信息的及时发现和即时澄清
在一些重大突发舆情事件中,事态发展迅猛导致各种网络信息泥沙俱下,不实信息常常甚嚣尘上。尤其是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谣言,作为舆论负面情绪的表达和延伸,折射出网民对权威信息缺失下的不安与疑虑,处理不及时很容易导致公信力受损,所以政法机关需高度重视此类信息的发现和消除。
在江苏响水“3·21”爆炸事故中,网络中出现了多种谣言,先是爆炸发生后谣传“爆炸物质为苯,产生大量有毒气体”等内容;当日晚间,多年前的旧报道被移花接木到现在,如“40天前央视辟谣传言成真”等信息广为流传;有关伤亡情况的谣言,如“18名消防员因吸入大量致癌气体而牺牲”等内容开始被散布。对此,相关部门分批分次进行辟谣,及时阻断了谣言的传播。由此可见,在重大舆情事件中,政府部门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最为关键,尤其是在网络谣言出现的第一时间就准确捕捉并予以辟谣澄清,最大限度降低谣言大规模传播的可能。值得注意的是,一些不实信息并非直接针对特定机关或特定人群,在处置中也不容易被发现、重视。如在长沙9岁男童被殴打致死案例中,“围观群众旁观未施救”引发“国人冷漠”的高热讨论,成为挑动情绪的网络谣言,但是涉事警方对于不实信息和谣言却没有做到快速清理。由于此类谣言对社会共识和主流价值观冲击极大,容易动摇社会良善根本,处置部门应当及时关注并加以阻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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