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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机公关面对重大突发舆情管理办法?(舆情管理四原则)
以下是危机公关面对重大突发舆情的管理办法:
舆情监测与预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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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完善的舆情监测机制:通过专业舆情监测系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,覆盖传统媒体、网络媒体、社交媒体等渠道,实现全天候、全方位的舆情监控,监测内容包括公司相关的新闻报道、公众评价、投资者关注重点及行业动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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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时分级评估与分类处理:针对发现的潜在舆情风险,及时进行分级评估,分类处理。定期生成舆情分析报告,向董事会汇报,提供针对性的风险预警及应对建议。
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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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: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,组员包括总经理、董事会秘书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,负责统筹协调公司的舆情管理工作,制定舆情管理的战略和方针,对舆情事件的应对决策进行指导和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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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设舆情监测分析团队和舆情应对执行团队:舆情监测分析团队负责实时监测舆情信息,进行筛选、分类、整理和分析,形成舆情分析报告;舆情应对执行团队负责根据舆情工作组的决策和舆情分析报告,制定具体的舆情应对策略和措施,并组织实施。
应对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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迅速调查与信息互通:发生重大舆情,董事会秘书应成立危机公关工作小组,迅速调查,了解事件真实情况,实现信息互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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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时现场处置与防止二次舆情:及时进行现场处置,防止二次舆情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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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对外口径与避免谣言传播:核实信息后统一对外口径,避免信息真空导致谣言传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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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媒体沟通与防止事态发酵: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,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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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与投资者沟通: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上证E互动平台的作用,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,及时发声,做好疏导化解工作,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,减少误读误判,防止网上热点扩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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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澄清公告与聘请中介机构:各类舆情被主要财经媒体报道、转载,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时,及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沟通并发布澄清公告,必要时还可聘请中介机构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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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取法律措施制止侵权行为:对编造、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,必要时可采取发送《律师函》、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,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
后续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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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续跟踪与舆情监测:舆情事件平息后,相关单位应继续跟踪舆情,掌握网络舆论的演化过程,向人事司(宣教办)汇总报告网民对回复提出的质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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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面引导与后续沟通:人事司(宣教办)要及时研究后续回应意见,对网络出现的言论进行正面引导;相关单位要保持与首发信息人的沟通,争取通过良好沟通最终达成舆情事件彻底平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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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结评估与改进工作:舆情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,应针对舆情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,对整个舆情事件的处置情况、经验教训进行总结,提出改进工作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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